端州区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实施办法规定:端州辖区户籍已办理婚姻登记,并且实行计划生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居民,除按规定可免除计划生育手术费外,对落实措施本人还实行落实节育措施奖励。①只生育一个子女,女方在产后90天(剖宫产180天)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的或落实皮下埋植措施的,奖励300元;②符合生育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侯(含双胞胎),一方在产后90天(剖宫产180天)内落实结扎措施的,奖励600元。兑现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奖励为一次性的奖励。(温馨提示:请需办理人员带齐户口簿、身份证、计划生育服务证、上环证明或结扎证明到端州区黄岗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)
政策内怀孕的已婚育龄夫妇不能擅自终止妊娠。经批准生育,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不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,擅自引产的,不再安排生育,再生育的按政策外生育处理。
端州区黄岗镇计划生育办公室
2008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