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我校辖区内没有居委会,户口挂靠户(家属和在校学生)需办理有关计生证明。
一、未婚人员办理《未婚证明》,具体程序如下:
1、到学校保卫处复印本人户口(加盖保卫处公章)。
2、带齐身份证、户口簿(复印件)、1寸相片,到端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<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>。
3、把<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>复印件交学校计生办并填写《广东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》。
4、带齐身份证、《广东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》、1寸相片到黄岗计生办办理《未婚证明》。
二、已婚人员办理《婚育证明》,具体程序如下:
本人凭结婚证、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、端州区计生服务中心B超证明、证明初婚未育需有‘未产式’诊断证明、本人申请书(须有本校正式教职工做担保人并签名),并承诺一个月内迁出户口,学校计生办方开具《婚育证明》。